为进一步加强民族音乐的普及推广,全方位展示中国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中央民族乐团、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将举办“云享国乐风华”全国群众性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本次活动围绕“弘扬传统文化 云享国乐风华”主题,以中国民族音乐为媒,为全国民族音乐爱好者搭建学习展示平台,通过交流展演、大师讲坛等形式,全方位展示中国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开拓民族音乐爱好者的视野、提升民族音乐爱好者的专业技能,助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即日起至8月11日,面向全市民族音乐爱好者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央民族乐团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
北京市文化馆
承办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行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山西省晋城市群众文化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吉林省吉林市群艺馆
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群艺馆
广东省东莞市文化馆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
云南省文化馆
陕西省汉中市文化馆
展演作品评选组别
本次活动将面向全市民族音乐爱好者,按照年龄、乐器形式分组进行作品征集活动。
(一)按年龄分组
儿童组:8—11岁(2011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组:12—17岁(2005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成年组:18岁以上(200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乐器形式
拉弦乐:高胡、二胡、中胡、板胡、京胡、马头琴及其他;
弹拨乐:古琴、琵琶、古筝、扬琴、阮、柳琴、三弦、箜篌及其他;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葫芦丝、巴乌、箫、管子、大堂鼓、排鼓、板鼓及其他;
组合类:展演方式可为传统民间乐种及其他各类重奏、合奏形式。
所有组别自选曲目一首,时长不超过5分钟,曲目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节选均可。
具体分组如下:
分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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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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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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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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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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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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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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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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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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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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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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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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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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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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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组(人数:2—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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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种类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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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11日
活动安排
(一)征集作品阶段:即日起至8月11日
请选手拍摄5分钟以内表演视频,将视频命名为姓名+作品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方式见文末)作品和报名表一同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17303302 @qq.com,如未按要求发送至邮箱,即报名不成功。
(二)初评阶段(线上):2022年8月25日—8月30日
由中央民族乐团专家与各推广中心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审团对获得初评资格的选手进行综合评审,选出一定名额比例的选手进入总评选。参与初评的选手均会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电子证书。进入总评的选手,组委会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总评具体事宜。
(三)全国总评选阶段(线上):2022年9月6日—9月10日
进入总评的选手收到通知后提交总评选参赛作品视频,作品上传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5日。该作品可以为初评曲目,也可再行录制节目。总评选的过程将在国家公共文化云进行播放。全国总评选将根据整体水平评选出各组别国乐风华奖、国乐风雅奖、国乐风韵奖及优秀才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展演阶段(线下):2022年10月3日—10月6日
组委会将在获奖选手中遴选出最佳选手,参与在中央民族乐团民族音乐厅(暂定)举办的“云享国乐风华”2022年全国群众性民族器乐交流展示活动暨颁奖典礼,进京与中央民族乐团同台演出。演出全程将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及多家网络平台同步播出,30余家媒体跟踪报道。
作品要求
(一)所提供的5分钟以内视频,节目内容必须一次性录制完成,要求选手正面拍摄,不允许剪辑(视频文件只能采用一个固定镜头不间断录制,演奏者和乐器要完整进入拍摄镜头内,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使用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音视频)。
(二)采用横屏录制,拍摄环境整洁,无杂音干扰,服装整洁,提倡着演出服。视频中不得出现演奏者以外的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信息或标识(如曲目、姓名、展演号、背景、字幕等)。
(三)视频为MP4或MOV格式,不超过500MB。审核不通过的选手将取消活动资格。
注意事项
1.所有参演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通知要求,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2.因参演者提交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上传的后果自负。3.主办方拥有本次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参演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4.活动时间安排如有变动,都江堰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密切关注。5.如受疫情影响致展演活动时间和形式变更,组委会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地方防疫政策调整展演安排。6.请各位选手及时关注本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通知发布视为送达。7.本次展演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投稿方式
邮箱:317303302 @qq.com
联系电话: 028-89736136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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